公路运输
Transportation service
一、公路汽车货物运输有以下类型
整车运输: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5吨(含5吨)以上,或虽不足五吨,但其性质、体积、形状需要一辆5吨以上汽车运输的,均为整车运输。
零担运输: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5吨的或其性质、体积、形状不需要一辆5吨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零担运输。各类危险、易破损、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,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,不办理零担运输。
特种车辆运输:根据货物性质、体积或重量的要求,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(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)以及容罐车、冷藏车、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,即为特种车辆运输。
集装箱运输:即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,由专用汽车载运的运输方式。
包车运输: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,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,为包车运输。
二、公路货物运输货物种类
公路货物运输货物分为: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两种。
普通货物是指对运输、装卸、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。
a:轻泡货物是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250千克的货物。
b:纯重货物是指每立方米重量超过400千克的货物。
c:重泡货物是指每立方米重量251-399千克的货物。
特种货物是指对运输、装卸、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。特种货物包括:长大笨重货物、危险货物(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)、贵重货物(价值昂贵、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须承担较大经济责任的货物)、鲜活货物。
三、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
汽车货物运输保险采取自愿投保原则,由托运人自行确定。汽车货物运输实行自愿保价的办法,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中一种,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,应在运单"保险或保价"栏中填写。承运人按货物保价金额核收7‰的保价费。
四、运单的填写要求
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须是同一托运人;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。
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,凡不是具备同品名、同规格、同包装的,以及搬家货物,应提交物品清单。
托运集装箱时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,接运港、站的集装箱,还应注明船名、航次或车站货箱位,并提交装箱清单。
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,经承运人确认后,在运单内注明。
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、化验报告或单据等,须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。
托运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,并签字盖章;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,亦须签字盖章说明。
五、托运货物时应注意
在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、易腐、易溢漏货物和贵重物品、货币、有价证券、重要票据;
托运超限货物,托运方应提供该货物的说明书;鲜活物品,托运方须向承运方说明允许运输期限;托运政府法令禁运、限定以及需要办理卫生检疫、公安监理等手续的货物,应随附有关证明。